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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日期:2022-01-21 14:14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十二)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十三)名词解释

二、2022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收支总表

表二 收入总表

表三 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 项目支出表

表五 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表六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表十 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表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表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所全民所有制、一级甲等、非营利性、社管中心统筹形式下的收支两条线单位。中心现有房屋建筑面积4606平方米。中心设有中医、西医、外科、妇科、口腔科、检验等科室。与北京市垂杨柳医院结为医联体合作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分批组织医技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级医院专家定期到中心出诊与巡诊,满足社区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形成“小病到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服务格局。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以百姓健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下设五个社区站,其中:朝阳区劲松一区社区站、农光里社区卫生服务站;农光东里社区卫生服务站、珠江帝景社区卫生服务站、百环家园社区站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我单位主要职责:1.为辖区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3.确保辖区人口医疗健康需求,建立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业务规范化管理;4.贯彻和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器械管理工作;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会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和普及;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作用,负责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7.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8.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活动;9.承担区卫健委交代的其他卫生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99人,实际87人;聘用人员(公安系统文职人员、公安系统辅警人员、公安系统交通协管员、法院聘任书记员、聘用制司法警察、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0人。

离退休人员6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大力发展社区基层服务范围,强化队伍专业知识,提高就医患者服务层面,规范单位内控流程与制度。由于受新冠肺炎的影响,部分业务未能按期积极开展,今年我单位将努力优化工作方式,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网+医疗,推动医院建设发展,克服重重困难,努力建设成为信息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2年收入预算33,375.232385万元,比2021年33919.7739万元,减少544.541515万元,下降1.61%。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01.685139万元,比2021年2699.1859万元增加502.49923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29837.1422万元,比2021年29614.4980万元增加222.644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36.405046万元,比2021年0万元增加336.40504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308.90955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4.90%,比2021年1890.88万元增加6418.029556万元,增加339.42%,主要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员类项目分类,将相关资金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25066.322829万元,比2021年32028.8939万元减少6962.571071万元,下降21.74%;主要为按照预算一体化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员类项目分类,将相关资金从项目支出调整到基本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2年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七、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汽车5辆,126.88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2年,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1个,详见附件12。

十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21年年度本部门无财政事后绩效评价项目。

十三、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劲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预算表